浙江嘉兴: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今天(4月6日)上午10时,浙江浙江嘉兴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0次新闻发布会。嘉兴价格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严厉疫情目前全市市场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物资供应充足,打击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防控发现的期间一些价格违法行为均得到处置。
1.哄抬价格行为:3月29日,违法秀洲区油车港镇某超市蔬菜价格较日常相比销售价格较大幅上涨。浙江经调查,嘉兴价格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严厉疫情《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打击规定,属于哄抬价格的防控违法行为,将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期间
2.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3月29日,违法平湖市新埭镇一母婴店未标明价格经营尿不湿、浙江儿童口罩、成人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3.价格欺诈行为:4月3日,秀洲区王江泾某生鲜超市为吸引消费者眼球,虚构部分乳制商品原价诱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4.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行为:4月5日,南湖区某熟食店对销售的猪肉制品标价为40元/斤,实际销售价格为45元/斤,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多举措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1.开展提醒告诫和投诉处置: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嘉兴市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督促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3月1日至今,全市共接收涉疫价格投诉举报17起,按时办结率100%。
2.部署专项检查:3月份以来,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及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重点民生商品开展专项检查巡查。截至4月5日,全市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3600余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7300余户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
3.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外加价、虚构原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3月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起。
(总台记者 费凡 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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